援助詳情
援助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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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一次性短期的經濟支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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款項會直接交到受惠者手上,不經任何中間人或機構
援助對象
申請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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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申請必須透過轉介人或機構遞交,包括:
- 由無綫電視職員、藝員轉介之個案
- 政府機構轉介之個案
- 非政府機構轉介之個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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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介人或機構協助申請人,將填妥的申請表格,連同相關文件副本,傳真至 23352322 或郵寄至本基金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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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金執行人員將聯絡轉介人或機構跟進申請程序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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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介申請表可向基金辦事處索取或在本網頁資料中心下載。
申請證明文件
為節省申請程序時間,遞交表格時須盡量附上有關證明文件如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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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(香港身份證 / 旅遊證件)副本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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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的住址證明文件副本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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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明文件 / 出生證明書副本(如適用)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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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福利署或其他援助機構提供資助的證明文件副本(如適用)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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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與申請相關文件,如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入息證明、財務狀況資料、租單、發票、醫療、護理證明、死亡證(如適用)副本。